学校各单位、部门:
为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消除学校消防、治安等各类安全隐患,落实隐患整改,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预警平台即将上线并投入使用,现就有关方面作出以下说明:
1. 各单位于12月20日(周一)前需OA上报平台权限受理人至保卫处陈永庆,可根据实际需要可上报1-2名受理联系人,注明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之后平台会将各单位联系人录入平台以便于联络、发布受理事项。
2. 本预警平台包括但不限于防火安全,对于存在的实验室安全、治安安全等隐患问题,同样适用于本平台的相关受理事项。平台投入使用后,全校各单位均可对隐患受理事项进行浏览查看,所有受理信息均公开。
3. 本平台旨在排除校园安全隐患,落实隐患整改,切实强化师生员工安全意识,明晰安全职责。平台投入运行后,对于在初次进行的安全检查、排查、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保卫处将作书面告知处理,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不上报预警平台。问题单位须根据整改通知限期整改,保卫处根据复查结果、隐患整改效果决定是否报预警平台处理。对于预警平台运行后隐患整改复查中隐患整改不到位、没有落实整改的单位,将报预警平台进行受理。对于上报平台后仍然没有重视的单位,保卫处将严格依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依规处理。
4. 单位、部门受理人操作流程
(1)进入个人综合信息门户,点击 消防预警。
(2)进入消防管理界面,查看本单位需整改的消防预警信息,在整改截止日前完成整改,点击“处理”将整改结果上报即可。未完成整改事项亮红灯显示。
(3)保卫处工作人员根据各单位消防预警整改情况,现场核查后,给出整改评价。
(4)系统使用中,如需帮助,请致电信息办杨巍,电话:6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