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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关于2016届毕业生校园卡销卡清户及退费相关事宜的通知

日期:2016-06-0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按照方便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原则,现就毕业生校园卡销卡清户及退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学生毕业后校园卡不回收,由学生个人留存作为纪念。即毕业生离校时不再办理校园卡销卡清户手续。

2、校园卡销卡清户时,门禁和消费功能停用,其他功能(如图书卡功能、健身卡功能等)根据规定由相关部门处理。

3、校园卡销户时间为学校安排的离校日期一周后,届时校园卡所有功能停止使用。卡内余额在校园卡销户后退还到与校园卡签约绑定的银行卡中。

4、如毕业生因未办理绑定校园卡或银行卡注销导致无法退款者,请联系信息化办公室(联系电话:0432-64806057,联系人:赵老师)。

5、建议学生即日起采用“少充多次”原则向校园卡充值,如校园卡销户前卡内余额较少时请尽量消费掉。

6、离校日期一周内如有特殊情况请携带相关证明并携带校园卡到信息化办公室申请延期。

7、2016年7月6日后校园卡余额未退到银行卡账户,请登录信息化办公室网站查询明细。

8、校园卡绑定银行卡方法参见信息化办公室网站校园卡使用常见问题12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