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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奖励津贴申报须知

日期:2016-12-2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2016年科研奖励津贴申报工作首次启用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化办公室协同各相关部门秉承“让数据多跑路,老师少跑腿”的工作理念,除非特别需要(如有需要会电话联系您)无须前往各相关部门,为了您顺利完成科研奖励津贴申报工作,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1.在填报“科研奖励津贴申报”前,先确认本人“业绩系统”中的各项业绩是否被相关部门审核并提示“学校已通过”。

    2、申报材料可用时间为: 201611-20161231

    3、认证通过的与本人申请相关的“业绩成果信息”会自动显示在申报系统中。申报者须将用到的业绩勾选、填报奖励金额并保存。

    4.填报人须按照《东北电力大学高水平科研业绩激励计划》的规定,在所选业绩后面填写奖励金额。奖励范围如下表所示: 

序号

奖励范围

1

科研平台基地、科研创新团队(属于建设经费,无需在本系统中录入

2

科研成果奖

3

学术论文

4

学术著作

5

科研项目

6

社会服务成果(专利、行业标准等)

 

   5.此次科研奖励津贴发放政策,请各位老师认真阅读《东电科产字〔20163号》文件,如有异议请尽快联系学校各相关审核部门进行修改和审核。